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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声波热量表型式评价试验样机有何要求?
点击次数:2357  更新时间:2018-11-2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  超声波热量表由流量传感器、配对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构成。超声波热量表按结构和工作原理分为整体式热量表和组合式热量表。那么在对超声波热量表进行型式评价试验时对送检样机有何要求呢?
  在对超声波热量表进行型式评价试验时,对提供的试验样机有如下要求:

  1、申请单位应按照以下原则提供样机:

超声波热量表型式评价试验样机有何要求?

  (1)按单一产品提出申请,一般情况下应提供三台样机,大型或重量较重的产品可提供二台或一台样机。
  (2)按系列产品申请的,每个系列产品抽取1/3 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,一般应包含申请系列的上、下限产品规格;每种规格提供试验样机的数量,按申请单一产品的原则执行。具有代表性的规格,由承担试验的技术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。
  2、一般情况下,样机由申请单位自行送样。
  以上就是超声波热量表厂家关于型式评价试验样机要求的介绍,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超声波热量表方面的信息,欢迎在线留言或电话联系我们。
此文关键词: 超声波热量表